更新时间:2022.06.10
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生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性别、地区、民族、年龄、职业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民法总则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解释: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可追认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
面五种都属于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现下列的七种民事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商事案件包括:部分婚姻家事案件、继承案件、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产案件、确定选民资格案件、与仲裁有关案件、认可和执行其他法域裁决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一般是指,以民商事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案件或纠纷,从大民法的广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