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
债务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债务人的继承人以继承的遗产为限额,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人如果选择了继承遗产,就需要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只需要在已经继承了的遗产范围内,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并且,代位继承的份额也有法律限制。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结合最高人民
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需要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来具体确定:1、如果被继承人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又或者是遗赠所记录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2、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遗产。具体来说,第一
继承人要继承遗产的,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立下遗嘱的,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立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才能轮到第二
如果继承人有能力履行义务,却不尽赡养义务的,这时候代位继承无权继承遗产。代位继承是指,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同时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这时候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可以由他的直系晚辈血亲进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主要是为了保障直系血亲
老人没有遗嘱,继承的方法如下: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继承开始后,一般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由第二顺位
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遗产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或者按照遗赠顺序进行处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首先由被继
遗赠不能给法定继承人。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区别于遗嘱,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和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但是遗嘱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同时也包括全部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继承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可以死亡,但是债务不会消除。债权人起诉继承人的流程可以参照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1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受遗赠人,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的人。遗嘱继承和遗赠虽然都属于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相关财产。但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中的受益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