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工伤之后可以请求的赔偿主要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以及因为工伤而住院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等。除了这些费用,还有相关的工资赔
1、须有违法行为。 2、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原因,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家庭暴力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施暴人实施暴力行为主观上存在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如下: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4、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5、主观过错形式的特殊性; 6、赔偿前提的特定性。
1.有损害结果产生。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应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3.行为人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实施了《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之一。 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
集资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也就是说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单位对于集资房是拥有处置的权力。集资房的产权是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归于企事业单位的,即职工所购买的仅仅是房产的使用权,而并不是对于对房产的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是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的
如果在超市买到变质的食品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且还有权向超市要求赔偿,一般的赔偿标准是支付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这样计算不满一千元的则按一千元计算。如果在食用了变质食物后出现身体不适的,也可以要求超市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
不离婚一般是无法单独提出损害赔偿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予支持。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
可以提取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一方有重婚行为;一方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只要一方有以下重大过错情形,并且双方因为该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没有办法请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职工因工致残的,还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机构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