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民间借贷利滚利,贷款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应当认定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利滚利的欠条是不合法的,因为利滚利属于高利贷,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民法典》规定,个人欠款的利息计算方法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协议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属于高利贷范围的,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利滚利的借条一般不符合法律规定,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
信用卡一般没有利息,但是如果持卡人只能履行还清最低还款额的,则需要按照正常标准交利息,借款人不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借条约定利滚利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话则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
民间借贷“利滚利”是不合法的。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借贷中,利滚利的利息如果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是合法的;如果超过该范畴,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是不合法的。该部分利息不受法律的保护。
若民间借贷利滚利,利息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法律不予以保护,超过的部分利息属于非法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