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我国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一般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最多只能退回2次。也就是说如果第三次发现证据还不足的话,那么此时就只能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
开庭后,关于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 1、检察院在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 2、没有补充侦查的,人民法院认定证据不足,会做出无罪判决。
侦察和侦查的区别如下: 1、前者军事术语,而后者为法律术语; 2、前者是预审前的行为,而后者是在预审后采取的; 3、前者秘密性更强; 4、前者的涉及范围广,而后者则具有特定的对象; 5、前者所的材料不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而后者可以。 侦察
补充侦查的规定有: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经过一次退回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
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为: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会补充侦查的情况有: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3.需要通知开庭前
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次数最多为两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是好事是坏事没有绝对,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所以,退回补充侦查的利就是,对于犯罪嫌疑
一般情形下,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