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侵犯公司股东权益的,可以要求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权益遭受侵害的,建议先和公司或其他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受侵害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包括以下纠纷类型: 公司决议撤销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解散纠纷。
股东权益受侵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维护: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侵害股东权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维权: 1、直接诉讼,即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比如决议无效之诉; 2、派生之诉,即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对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直接诉讼;派生诉讼。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对公司或者其他权利侵害提起的诉讼,比如决议无效之诉。派生之诉,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账册。 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可要求公司分红,提起盈余分配之诉。
公司内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股东可以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维权: 1、依法行使知情权、撤销权。股东行使知情权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
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第152条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前述行为时,
公司法侵犯股东权益应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股东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存在法定情形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维权: 1、出现法定情形时,赋予中小股东直接起诉,或代为诉讼的权利; 2、依法行使知情权、表决权、转让股权、优先购买; 3、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时维权的其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