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安机关在侦查的期间,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名字、住址,对其身份不明的,应当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请犯罪嫌疑人身份之日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会按照数罪并罚进行判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的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的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在补充侦查时发现行为人的新罪的,应这样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补充侦查时发现新罪的处理: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
补充侦查没有新证据的,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现有的证据不够起诉条件的,则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证据不足不起诉。它是指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终止刑事诉讼的活动。有的学者称之为“存疑不起诉”。这种理论概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表明该种不起诉的基本特征,但是,我认为,用“证据不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的,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旧没有新证据,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现有的证据不够起诉条件,则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犯罪嫌疑人也就会无罪释放。注意的是,补充侦查是有次数限制的,最高不能超过两次,且每次的
补充侦查没有新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补充侦查没有新证据,在现有证据不足以提起公诉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