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 一、在破产保护申请成功时,债务人提供债权担保的情况下,需承担利息损失。 二、破产保护时,担保债权的权利问题。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受企业是否破产为条件进行质变的。在申请破产保护时,担保债权利于申请的成功受理,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 一、在破产保护申请成功时,债务人提供债权担保的情况下,需承担利息损失。 二、破产保护时,担保债权的权利问题。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受企业是否破产为条件进行质变的。在申请破
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有: 一、在破产保护申请成功时,债务人提供债权担保的情况下,需承担利息损失。 二、破产保护时,担保债权的权利问题。破产保护担保债权的关系是受企业是否破产为条件进行质变的。在申请破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
1、担保人作为企业法人,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保证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需分情况讨论。因为保证债权也属于担保债权的一种,最高院关于破产问题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破产债权的具体种类列举了十二种。就其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而言,即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对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