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探视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中止探视权,在情形消失前不让探视孩子: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
探视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探视权,在情形消失前不允许探视儿童: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哪些情况下探视权应当中止,法律未作具体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可由法院裁决暂时中止其探望权的情况有: 1、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
实践中,主要有看望式探望和逗留式探望两种方式。看望式探望是指非抚养方父或母到子女所在地或指定地点以看望的方式探望子女。看望式探望一般时间较短,方式较灵活,但不利于探望人与子女的深入交流。逗留式探望是指在约定或判定的时间内由探望人将被探望子女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视权的情况: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成年。 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系与人身有紧密联系的权利,应当属于亲属权,是一种身份权利,一般不会因双方婚姻关系的终结而消亡。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其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是情况下可以暂时剥夺探视权,并不能够永久的剥夺其探望权,而是依法终止探望权,比如在其行使探望权时具有虐待、家暴行为或者酗酒等行为的。
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望孩子的情况: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况有: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探视一方因为自己的探视而给子女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
探视权不可以终止,但可以中止,满足如下法定情形即可中止探视权: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
离婚后如果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