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派出所不让分户的,公民可以通过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投诉,公民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对于纠纷的处理决定存在明显偏颇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
投诉派出所民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进行举报。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投诉。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拨打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专用举报电话。
可以到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投诉或控告。由于警察不作为行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以申请公安机关给予赔偿,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还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
办案警官不作为,作为国家工作人不作为,可以救济的方法有:1.是刑事案件,找检察院进行申诉,让检察院监督公安的立案、侦查活动。2如果果是治安案件,警察不作为可以向公安的同级政府或是其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他们
派出所不受理案件的投诉方法: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对该派出所进行举报;当事人可向监察机关对该派出所进行举报;对派出所不办事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针对派出所不办事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办事不力,公民或者组织可以向派出所上级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也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所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人民警察不得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
如果派出所及其民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打110投诉。110除了接受报警之外,还会转接对警察的投诉举报。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也可以找同级政府进行投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关,负责基层的公安事务。如果行政相对人觉得派出所处理事宜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