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派出所不作为的举报方式是: 1、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举报。 2、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3、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不作为投诉有4种方式: 1、找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公安局有一个部门叫控申科就是举报公安民警的。 2、人民检察院。 3、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4、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投诉派出所不作为的,可以向本级政府部门或者派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
1、向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2、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3、向其上级公安关
1、打市局电话投诉; 2、打国家级的公安投诉电话; 3、检察院反贪局提供调查证据和材料; 4、向纪委和政府监察局检举; 5、向其上级公安关投诉; 6、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线索,进行曝光。
如果派出所有违法乱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控告。在行政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认为派出所处理不公正,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的六十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之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办案不公的投诉:向本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上级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我国法律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