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贪污罪的特征包含: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贪污罪有未遂。贪污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属于结果犯,存在未遂形态。《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
以下情形属于贪污罪的未遂: 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主体应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有两个特征: ①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修正)》第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2003年《全国审理经济犯
贪污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贪污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贪污贿赂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 2、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3、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
侮辱妇女罪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行为人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 4、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侮辱妇女的行为。 侮辱妇女罪量刑标准是以下
犯罪未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