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并非是绝对不能解除。 如果三期女员工有过错行为的,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
“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的时候,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保护女职工享有生育权利的角度出发,确保女职工不因生育而降低收入或者失去工作。但是这样的保护并不是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法约束了。“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
一般来说,单位不能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
用人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 1、《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以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只要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
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