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未成年人致人损害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下的人属于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可能很多人认为这种情况下致人损害不需要负责,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虽然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其
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监护人进行承担,这里的承担指的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未成年子女有属于自己的财产的,则先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不够的监护人再赔偿。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的,一般由监护人进行赔偿。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如下: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无过错,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可以承担赔偿责任,但属于有条件的
1、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只有当其自身有财产时,才由其自身承担赔偿责任,且其财产不足以完全赔偿时,由其监护人补足不足部分。 2、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伤害,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就是说即使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责任,没有
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子女给他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本人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
未成年子女对他人造成损害时,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