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1、申请的提出: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刑诉中特别程序,它不需要宣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为前提就可以启动的没收程序。若公安局认为其侦查的案件需要启动此程序,则应当向检察院出具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检察院审核完毕后向法院正式提起,法院来进行
首先,对违法所得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次,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然后,法院受理、并进行公告;最后法院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首先,对违法所得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其次,检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然后,法院受理、并进行公告;最后法院作出裁定,终止审理和返还财产。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是: (1)提出申请,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围如下: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2、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毒品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
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的程序与措施是这样的: 1、没收财产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具体的操作程序; 2、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对一部或者全部应当进行更精确的司法解释。
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围为: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范围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以及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案件。
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以及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案件。
程序如下:1.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2.法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3.参加诉讼。4.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决定。适用罪名范围为:占有型、挪用型贪污等犯罪;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措施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