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行政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结束;但是情况特殊的,则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会予以延长。如果法院是依照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在四十五日内会结束。
行政诉讼若是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出结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从法院立案后,用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后作出判决,简易程序45日内宣判。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在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六个月才会结束。法院一般需在六个月内及时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四十五日内会结束。
人民法院若对行政诉讼案件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六个月才会结束。法院一般需在六个月内及时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审限;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则四十五日内会结束。
行政诉讼如果采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六个月内出结果,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如果采用简易程序的,则四十五日内会出结果。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般行政处罚程序,会在九十日内结束,该期限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则会在当天结束,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
行政诉讼起诉后开庭,如果法院采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在六十日内会开庭,并会及时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采用的是简易程序,则四十五日内会开庭,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由法院在上述审限内合理地选择,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1、如果是简易程序,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2、如果是普通程序,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