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立口头遗嘱的子女不能证明遗嘱有效。因为子女是继承人,而法律规定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但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因为他们作见证人可能会对其他继承人不公平。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需要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需要对于变更内容以其他法定形式表明,否则口头变更的遗嘱内容无效。
公民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立口头遗嘱的,要求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且必须是危急情况下。待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
口头遗嘱一般是在非常危急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 1、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情况非常紧急,无法订立其他遗嘱; 3、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证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它的法律效力比较强,只有重新进行公证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
口头遗嘱能够对抗录音遗嘱。但需要满足口头遗嘱是遗嘱人最后所立遗嘱。并且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必须实在危急情况。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必须是由遗嘱人本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口头遗嘱经公证,不得撤销。因为公证遗嘱是真实合法的遗嘱,经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是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经公证的遗嘱如果需要变更以及撤销必须要经公证程序,重新设立遗嘱并公证,这种情况才能撤销旧的遗嘱。遗嘱人撤销或者变
并不是都有效,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建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可以以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订立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必须真实。见证人可以做记录,但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公民能立口头遗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且遗嘱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反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