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以下方法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立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撤销所立遗嘱可以是提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或变更原立遗嘱。
立遗嘱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是否需要立遗嘱; 2、立遗嘱的目的是打破法定继承规律,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安排; 3、立遗嘱要考虑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 4、再婚老人立遗嘱再婚妻子与子女关系的特殊性; 5、立遗嘱需要为在世时没有生活能力或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而详细;订立遗嘱应该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冲动;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撤销所立遗嘱可以是提出撤销或变更遗嘱的声明,也可以通过另立新遗嘱的办法来撤销或变更原立遗嘱。
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
以下事项是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当注意的: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4、其他注意事项。
遗嘱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立遗嘱人的身份认定; 2、遗嘱人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人应当提供遗嘱中处理的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 4、公证员有义务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和变更遗嘱。有几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求; 2、遗产应当说明; 3、遗产归属应当明确; 4、遗嘱中应当明确继承份额; 5、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遗嘱公证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立遗嘱人的身份认定。 2、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应要求遗嘱人提供遗嘱中处理的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 4、公证员应当有告知的义务。
订立代书遗嘱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
订立自书遗嘱须注意这些事项: 1、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得伪造或者被篡改。
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的事项有: 1.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 2.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3.必须是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即要用语言向见证人
订立代书遗嘱应当注意行为人需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需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