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四要件如下: 1、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体要件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 4、客观要件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
符合以下条件才会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3、犯罪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对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人,应这样判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 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1、行为人与走私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伪造检疫结果帮助走私的,应以牵连犯择
1、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量刑的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
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滥用职权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在校生犯罪,检察院的处理如下: 1、在校生犯罪若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2、在校生犯罪,若属于未成年犯罪的,检察院在提量刑建议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在校生犯罪,属于未成年人的,在讯问时,应当有成年监护人在
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