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人民检察院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所提交的相关案卷,经研判,认为犯罪嫌疑人证明其有罪的证据不足,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经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依法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两次退侦再次侦查的规定是公安机关在释放当事人之后还可以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发现新的证据足以认定犯罪,可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
检察退侦两次后到次数限制不可以再退侦。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期限一般为1个月,可延长半个月。可退侦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
检察院两次退侦可以算是好事,可以是犯罪事实不成立,所以才进行的退侦。只有在对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退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经侦科立案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公安的经侦部门在受理报案之后,经过审查,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即可立案,凡是依法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过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则可不立案。 与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会因为补充侦查而停滞,补充侦查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不再侦查;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除非在侦查期间发现足以影响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新情况或者是新罪,就会对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结果产生影响,但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