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可以没收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撤销取保候审,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对两个犯罪分别作出判决后,依据数罪并罚原则进行处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
取保候审后,只有在人民法院判处被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情况下,才会收监。收监指的是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的行为,收监的适用刑罚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在违反执行机关的规定后会被没收保证金,具体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
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的一般是不能再次取保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将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在开庭审判的时候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属于取保候审有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不能再取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情况,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对一般违反规定的,可以责令改正或者没收保证金的一部分;属于严重违反规定,妨碍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可以将保证金全部没收。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会被收监、逮捕,由办案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涉及因素很多,这种情况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规律可循。如将来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不宣告缓刑,肯定会被收监狱服刑。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
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处理: 1、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的属于法定取消取保候审的条件,行为人触犯该条件的,应当取消取保候审; 2、然后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取保候审后又批捕会收监。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撤销取保候审,由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决定逮捕的,应当送至有关看守所收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