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标准: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要素: 1、主体: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刑事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量刑处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 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秩序。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 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
侮辱国旗国徽罪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指在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制度,同类客体是国家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方式主要表现为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
全国各个省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是有差异的。比如说北京,天津等地区,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认为是2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一般是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40万元。如果是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等行为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