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向最高法院申诉的程序如下: 1、在接待大院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3、带上材料和身份证件按照要求进入其办公区
向最高院申诉的方式: 1.向最高院提出申请,应提交申诉状,应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
向最高法申诉需要提供申诉状、一审裁判文书、二审裁判文书以及再审申请书等材料。提交的裁判文书必须是原件,且生效裁判文书的级别必须是省级法院以上。申诉状应当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需要案件再审的事实和理由。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
向最高法院申诉的程序如下: 1、在接待大院填表,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2、去交表窗口交表,工作人员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 3、法院将来访人填写的表格分类,将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4、带上材料和身份证
向最高检察院抗诉的方式为: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以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诉。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
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可以,如果生效判决是高院做出的话。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