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刑事案件是否可以自诉,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刑事自诉的案件有如下几类: 1、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案件: (1)侮辱、诽谤案件;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 (3)虐待案件;
法律未明确规定,在自诉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可以抗诉,但从立法本意去理解,既然给了自诉人追诉的权利,给了自诉人与被告人上诉的权利,检察院理应不再介入,否则就会破坏自诉这种制度。对自诉案件的生效判决,毫无疑问,检察院有权提出
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申诉的。法律命运明确规定,在自诉的案件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的情况下,检察院是否可以抗诉,但从立法本意去理解,既然给了自诉人追诉的权利,给了自诉人与被告人上诉的权利,检察院理应不再介入,否则就会破坏自诉这种制度。对自诉案件的生
一、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二、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
如果是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但如果是公诉案件就不能了,只有检察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等。比如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时效的等。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自诉转公诉案件不可以撤案,这种案件是特殊的刑事诉讼案件,但是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可以撤案,其具体规定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
刑事诉讼中公诉转自诉的案件可以撤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的,视为案件从未受理过,被告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一般是指: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案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其他案件。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有下列几种: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
刑事案件取得对方谅解后,能不能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案情而定: 1、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刑事案件和解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但犯罪情节比较重的,需要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