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 2、政府行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
违约责任免责包括约定的免责和法定的免责。 约定的免责,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这个条款称为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即使当事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免责原因是指当事人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对他人人身、财产等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事实和理由。如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法定免责一般是指不可抗力的情形。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 (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受损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两者出现的时间不相同。缔约上的过失责任出现在合同缔结的阶段,而违约责任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生效之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其实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它的目的在于解决没有合同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