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债权的审查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只作程序上的审查,即只要破产清算组依照规定向债务人发出了书面限期清偿通知,债务人收到后七日内既未提出异议,又未清偿债务,法院就应裁定强制执行。
进行破产债权的申报由债权人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的审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破产债权申报的期限; 2、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 3、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 4、破产债权的计算;等等。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破产申报债权应由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法院确定申请期限后,债权人就应当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企业破产: 1、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二、债务人申报财产; 三、法院依职权调查。 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法院具有强制性的调查权,在法院进行调查时
企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
企业进行破产债权申报的流程是: 1、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要在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三十日内,或者自清算组成立公告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公司破产的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应当在法定期间申请,并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明以及担保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够宣告公司破产,被宣告破产后仍然应当偿还债务。
未在破产清算中申报的债权,不会因此消失,债权人可以另案主张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权人没有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