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第一继承人是媳妇的嫂子,第二继承人是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遗产的分派原则是,媳妇的嫂子继承百分之五十,媳妇的父母及哥哥的子女,各继承百分之二十五。
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儿媳妇承担了赡养公婆的主要义务的,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承后,应当按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的顺序进行。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儿媳妇一般不能继承房屋。且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使用者的子女也无法继承该房屋,只能依据其户籍继续使用该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
村里没有儿媳妇的户口,其儿媳妇通常是不能继承房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且有权就该基地获得的利益主张所有权。作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即使使用者的子女
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
儿媳能否继承,要看其是否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以上规定表明儿媳一般情况并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但特殊情形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儿媳妇不是必须赡养公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