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刑事责任要拘留一般在10-15天左右,最长时间是37天,此处的拘留期限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
刑事拘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进行逮捕的,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天之内,提请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批准。在特殊的情况之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为一天到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
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期
根据案件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拘留三天、七天和三十天。如果有充足证据可以申请逮捕的,应在拘留的三天内提交申请。但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一至四天的拘留时间。对于较复杂的案件,例如同伙协同作案、重复多次作案的,可以直接申请拘留三十天。拘留开始的日
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进入看守所时起算,同时要以公安机关送达的《拘留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刑事拘留是在对犯罪分子审判前的一种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人身自由。刑事拘留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
1、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 2、具体计算方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算刑期,判决前羁押一天抵扣刑期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事拘留时间算刑期。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时间才会折抵刑期。当然具体情况还是要看当地公安部门的管理,每个地方的规定可能不太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