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能否取保候审需要看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满,可以更改强制措施。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对行为人的取保候审期满的,可以更改强制措施。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除了变更强制措施还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基础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尚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行为,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之后,之前的强制措施是会“自动解除”。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用“自动解除”这一说法。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