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三次部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税务稽查局是属于税务机关的一部分,税务机关对税务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所以税务稽查局有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一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六十条,纳
行为人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判刑是:构成该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就可构成该罪。
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的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环境行政处罚的内容: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
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