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质押是否需其他股东同意的确认方式:一般来说,不用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大股东若已经进行了股权质押,一般是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权改革的进行的,但公司应当对签订质押合同的原因、内容、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募集资金的目的、担保等事项进行分析,以规避可能的风险。
如实披露,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质押合同的原因、内容、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募集资金的目的、担保等; 请律师出具合法合规的股权质押法律意见; 分析股东的履约能力,并提示相应的风险; 如果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应充分提示。在此基础上,在现行审计标准下
会有影响,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
股权质押以股东设质原则上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1)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3)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
夫妻离婚对其他股东有影响。夫妻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
公司股权质押是否需经其他股东同意与对内出质还是对外出质相关,若是对内出质的,不需要经过其余股东的同意。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出质的,必须提前通知其余的股东,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被强制执行,只要其他股东已经完成了出资,就对其他股东没有影响。如果没有完成出资,那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公司没有财产可以要求没有出资的股东进行出资。
股东股权质押主要有以下影响: 1、质权人享有对股权的物上代位权;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3、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4、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票权等。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