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 三、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取得出资的出资证明书即可证明。股东实际是要按章程规定的各自的认缴额出资的,但不一定在工商登记前。实际出资款缴入公司账户,进行账务处理,会计资料就有记录了。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一般都是到工商部门开具的,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 三、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到工商部门开具股东出资证明需要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去到公司所属的工商局,申请查询公司的档案,或者直接就跟办事人员说明
如果是法人股东,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般服务大厅都有电子查询,查到你要的资料,下载打印、工商盖章后就可以用了
所需材料: 1.公司出具的介绍信加盖公司公章,说明派xx查股东出资情况即可。 2.经办人身份证。 程序非常简单,去公司所属的工商部门(现因机构改革可能合并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说明情况查公司档案,
如果是法人股东,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盖红章,最好带着公章去),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般服务大厅都有电子查询,查到你要的资料,下载打印、工商盖章后就可以用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出现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不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债权人没有申请清算的,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股东在向法院申请清算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