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和身份
军人补办结婚证如下: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根据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
军人应携带军人证明文件。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军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如果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没有保存
老人补办结婚证的可以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结婚证,并填写申请书。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要补办退伍军人证的,需要携带证明信和身份证等材料到原服役部队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补办或开出书面证明。如果一时不能补办退伍证,而又需要证明自己的退役军人身份时,可以在自己的档案中查询并复印有关凭证来证明。
如果当事人要补办结婚证的,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去申请补办。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补办时也可以去该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法律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当事人补
老人补办结婚证手续 1、有结婚登记档案办理手续如果老人的结婚登记档案还保存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那么就可以带上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