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领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必须要为其保留必要份额,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则不是必须为其保留份额。 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尚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所谓没有生活来源,是指法定继承人本身不具
不管谁在场,精神病人一般都不能立遗嘱,因为法律规定当精神病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所立的遗嘱无效。除非精神病人患有的间歇性精神病,那么在其意识正常时可以订立遗嘱,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不属于继承人、受遗赠
1、精神病患者在清醒的时候订立的遗嘱是有效的; 2、如果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订立了遗嘱,那该遗嘱就是无效的。 3、精神病患者在清醒的时候最好订立录像遗嘱,因为这样可以更好的证明遗嘱人的精神状态。
有关法律界人士指出,精神病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但是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精神病人能够部分辨认自己的行为,有部分意思能力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
精神病订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遗嘱能力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父亲的遗嘱没有公证,若是符合法定的遗嘱要件,父亲留下的遗嘱仍然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订立遗嘱的方式不同,遗嘱可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和公证遗嘱。上述的几种遗嘱,都具备法律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间歇性的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