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公诉案件和解必须具备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当事人双方自愿三个条件。虽然该条规定,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但不能由此得出和解就不需要被告人自愿。实践中,有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不允许调解的。所谓的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对于公诉立案机关作出不予追究决定的案件,被害人存在着相关证据能证明被告人存在着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并且这种侵犯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此时当事人可以自行提起诉讼。公诉转自诉案件实际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
公诉转自诉案件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公诉转自诉经当事人的双方的意愿同意和解的,可以和解。 1、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2、案件的性质仍然属于公诉案件,因此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能调解。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双方可以在下列公诉案件中和解: 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赔偿损失,向被害人道歉等; 2、被害人明确表示理解犯罪嫌疑人; 3、双方自愿和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侵犯特定受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直接
自诉能转公诉。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侮辱和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危及国家利益;或者发现案件性质不是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的虚构事实、涉嫌诈骗罪等; 2、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给受害人造成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的,应转化为公诉案件;2.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
公诉转自诉不能进行和解。公诉转自诉案件即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一类公诉转自诉案件,案件本身属于
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公诉转自诉不可以调解,也不能反诉。双方可以在下列公诉案件中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2、玩忽职守以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公诉转自诉可以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