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
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如果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
本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基本原则,明确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其他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婚姻法已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民法典关于夫妻个人债务的规定是: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清偿。但如果债务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协商分配,共同债务一般用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妻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以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范围是: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法律规定,以下债务都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都签了名或者夫妻一方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所负的债务的,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