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如下:1、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该损失可以用市场价格进行计算;3、造成间接经济损失的,需赔偿受害者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有人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排放、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等行为,严重污染环境发生事故的情况,该行为构成犯罪,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 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 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
我国《民法典》有三个条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分别为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零七条规定的“产品质量缺陷惩罚性赔偿”,及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
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明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但是有污染环境罪。此罪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犯此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又被称作“报复性赔偿”,是指赔偿金额超出实际损害金额的赔偿。环境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也只有个别案例,其适用范围和赔偿标准尚不明确。
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环境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是《民法典》新规之一,目前还并未有明确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标准等具体规范。司法实践中也只有个别案例开始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其适用范围和
污染环境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
污染环境损害如果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