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
检察院宣布立案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后,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常常在电视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幕,就是案件由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
案件到检察院的公诉,一般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刑事诉讼活动。提起公诉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权力。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
立案与收案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的意思基本都是一致的。以刑事诉讼为例,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司法机关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
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院案件退回检察院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