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原则;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协商一致成立合同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善良风俗原则。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基本原则:承发包双方必须共同遵循交易活动的一些基本原则,依法进行,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高效、公平地进行。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合同确认效力的原则如下: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原则;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协商一致成立合同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善良风俗原则。
1、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 2、合同的主要内容要清楚; 3、发包人、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写清楚; 4、垫资条款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5、违约责任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情形; 6、争议的解决方式。
确认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原则;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协商一致成立合同原则;合同当事人自愿订立合同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善良风俗原则。
索赔建筑工程的材料依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建筑工程索赔的方法有: 1、协商索赔。 根据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双方协商处理损失及赔偿的问题。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
建筑工程索赔的方法有: 1、协商索赔。 根据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双方协商处理损失及赔偿的问题。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
建筑工程索赔依据是: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第一、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第二、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第三、除合同约定,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四、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应以合同为依据,处理索赔时必须做到有理有据;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资料的真实性、可信度,必须认定后及时地处理索赔;在具体处理索赔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分析,什么时候应该给工期索赔,什么时候应该给费用索赔。 2.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进行时效检
承包人首先提出索赔意向,然后持证明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据和依据正当的索赔理由,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答复和确认,最后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