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区别: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
林木是有一定的所有权人,有的是属于私人,有的是属于国家,无论是针对哪一种,未经允许,私自盗伐,都是属于违法犯罪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林区受林业管理部门保护,划为林场、林业局行政管辖区域。
盗伐林木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刑法中,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要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
盗伐林木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盗伐他人自留山上成片林木,数量较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
盗伐林木罪有三档法定刑期,分别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注意的是,盗伐或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资源,将在法定刑期内从重处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林业资源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根
要确定滥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首先要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对于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滥伐行为,只属于普通违法行为,不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滥伐数目较大的,就可以按照刑法第345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来说,行为人至少要被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