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转让。继承人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划分并转让,应属于对财产所有权的转让,而不是对继承份额本身的转让,因为继承份额具有人身属性,其最终是以财产的形式来确定,而作为财产继承人当然享有处分权。
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为六十日内。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不可以,要么先继承,再赠与。遗产继承权放弃的话会消失,不能转送给他人。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转赠他人,但是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或受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可将继承/受遗赠所得的财产赠与他人。
有遗产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被继承人的配偶; 2、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
继承人有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始继承后,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具
法律赋予了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权是一种权利,自然可以放弃,但是权利的放弃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他人集体的合法权益权利。根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符合一定条件能分得遗产。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可以更改。遗嘱人可以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内容进行变更。但进行遗嘱变更,只能有遗嘱本人进行变更。其他人无权对遗嘱人的遗嘱进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始继承后,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的。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能继承,但是需要满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