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的内容: 1、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
高温补贴是6月至8月。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不含33°C),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
高温费一般指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高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高温费劳动法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杭州市高温费,依据劳动法规定,夏季高温期间,单位应当支付高温费,浙江规定高温工作人员每月发放225元,非高温工作人员每月发放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月发放145元,高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室外气温超过35度,单位应当发放高温补贴。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
高温费属于劳保费,劳动保护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吸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
高温补贴法律规定:高温补贴条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