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
原则上再审判决不能再得到救济,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途径: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当公民不服法院判决时,有以下救济方式: 1、上诉: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
自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被执行人居住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管辖,但各高级人民法院有特别规定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 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
当事人进行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国家赔偿以及民事诉讼等。我国《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等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期间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有两种:一是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