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在以下情况可以行使代位权: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3、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 1、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 3、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一方存在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
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法定解除地条件有: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当事人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表示不履行、当事人延迟并在催告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延迟履行或存在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行为。解除方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况: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主要包括: 1、当事人一方存在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根本违约行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