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法庭调解的原则,是指“当事人自愿原则”,两个含义: 1、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完全出于自愿,同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终结诉讼; 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完全出于自己的意志,法庭不得施加任何压力和影响。民商事案件适用调解原则,但不是所有案
辩论原则,是指经济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项,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辩论原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所有民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原则和程序。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进行辩论,既可以采
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包括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法院调解原则、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等,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请求原则有: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其一,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其二,庭审
民事诉讼同等原则是:外国当事人与中国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地位,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不因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而扩大或者限制其诉讼权利、减少或者加重其诉讼义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基本原则是: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民事诉讼法所特有的原则。处分原则确定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基本作用。
民事诉讼法原则独立审判的依据是: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另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