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
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等继承遗产;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分;生活困难、缺乏劳动力的,应当照顾,多分一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部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中,如果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多分遗产;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定继承人之间分配遗产的方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人遗产份额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遗产法定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
法定继承遗产的分配: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分;但是,经过协商,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允许有人分得多,有人分得少; 2、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多分; 3、法定继承人作为激励机制,
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方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继承顺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份额均等。但若当事人自愿协商,决定不均等分配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