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规定有: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规定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追究的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它危险方法,危
我国刑法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是: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在繁华地段故
现行刑法对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险驾驶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上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后者是一种兜底性的设定,当行为人实施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无法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时,为了避免放纵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处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