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构成赌博罪的要件包括: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赌资进行认定时可以通过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进行认定。《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所谓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它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赌博罪犯罪构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1] 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该行为涉嫌构成赌博罪。具体标准是: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开设赌场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客观上存在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只要赌场正式开始营业,并且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的既遂,跟开设赌场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没有关系。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赌资的规定,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可构成赌博罪,但并非只要赌资达到五万以上就构成赌博罪。赌资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同时,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赌博罪的
聚众斗殴,是指相互攻击对方的身体或者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首先,构成聚众斗殴罪需要有多人参与。这里所说的“多人”是指三人以上,但不要求斗殴的各方都是三人以上,只要有一方三人以上即可。其次,聚众斗殴不局限于双方,即不排除多方斗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