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主要问题有: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1、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移毒品或者共同盗窃、抢夺或共同抢劫的可能性情形下,可以以
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如下: 1、符合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2、符合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的认定; 3、符合转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4、符合适用八种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 5、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6、符合适用于累犯等情节; 7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特征如下: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2.犯罪客观特征,行为人具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行为。3.犯罪主观特征,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构成本罪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4.犯罪主
一、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 二、客观方面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 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四、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如下:乌鸦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规定,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公斤、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法律条款包括《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及第五条的规定,其中,《刑法》条款主要规定通过对犯罪分子所持有毒品数量的认定来确定刑罚期限,而司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犯罪对象是毒品,包括祖传的毒品和其他行为人所持有,又无法查明真是来源和去向的毒品; 2.客观特征。行为人仅非法持有毒品即为犯罪既遂,但有下列要求:持有行为的违法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要件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运输、携带醋酸历、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