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况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
以下三点情况下股权转让无效: 1、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无效情形; 2、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没有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3、国有股权转让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批的或者审批不予通过的。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是
1、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3、违反公司法规定。 4、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下列情况下股份转让协议无效: 1、当事人转让股份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2、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包括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等,此时任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
存在下列情况的债权转让无效: 1、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2、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实施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